四川法院执结产权司法保护案件216871件
摘要:四川省今年1至10月,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1903件;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94565件,其中涉及所有权等物权纠纷案件6904件;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035件;执结案件216871件,同比上升42.66%。
四川省法院12月4日通报全省法院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,四川省法院副院长刘楠介绍,今年1至10月,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1903件;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94565件,其中涉及所有权等物权纠纷案件6904件;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035件;执结案件216871件,同比上升42.66%。
依法审理各类侵犯产权的犯罪案件。依法惩治抢劫、抢夺、盗窃、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,共审结案件12965件。依法惩治贪污、挪用公款、私分国有资产等侵吞、瓜分、贱卖国有、集体资产的犯罪,共审结案件202件;依法惩治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等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、管理者、从业人员财产的犯罪,共审结案件131件。依法惩治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侵犯财产犯罪,共审结案件284件。
依法审理各类涉产权民商事纠纷案件。依法维护各类合同的效力,慎重认定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条件,保护诚信经营。共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、商品房预售等合同纠纷一审案件27658件,审结买卖、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一审案件35588件。审结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案件57150件。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股东权益,特别是加大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力度,共审结涉股东权益纠纷一审案件2088件。
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,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、民事、行政一审案件2931件。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,努力构建“三级联动、三审合一、三位一体”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,有效整合审判资源、统一裁判尺度。今年1月,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,在天府新区设立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,为全省下一步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创造有利条件。
依法审理各类涉产权人利益行政案件。严格审查行政征收、征用行为的合法性,防止公共利益的界定不当扩大化,共审结拆迁一审案件518件,其中驳回起诉191件,占36.87%。严格审查各类行政协议不能履行的原因和违约责任,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。共审结土地、矿产、林业等资源类行政一审案件1191件,其中驳回起诉349件,占29.3%。
加大执行工作力度,保障产权人胜诉权。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强化执行工作力度,严厉打击“老赖”以及消极协助执行行为,依法司法拘留3011人,罚款713人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涉嫌拒执犯罪刑事责任259人,判处刑罚27人。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结8.68万件,结案率80.81%,执行到位金额229.92亿元。同时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适用强制措施和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措施,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。共办理诉前财产保全7666件。(记者:杨傲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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